《玉歷寶鈔》(四十一)
不信《玉歷寶鈔》的惡報
第四節 徐升菴記玉歷地獄各案十則(三)
五、誤離婚姻,轉生為豬
山陰縣平湖地方有位邵某,是康熙丁卯年的舉人。
曾經接受二百金,離間劉、陸兩姓的婚姻,以致令劉女含冤上吊自殺。陸家之子斷絕後代。
邵某死後,兒子、妻子同時夢見他來訴苦說:「我為了劉、陸一案,削盡人間的祿位、壽命,還是無法謝罪。現在投生在某屠夫家為豬。豬共五隻,其中有一隻半身白色的就是我了。」
次日,他的兒子前往探訪,豬的形色與夢中所述相符。於是出錢買來養在寺廟裡。
有一位知其事的老婦人,洩漏了此事的內情,以致觀看的人如山如海。有人竟叫豬說:「邵舉人!」
由此可知,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,在生時應多行善事,不該做傷人害命、算計他人之舉。
六、阻人向善、貧極成狗
毫州有位叫蘇成的人,字蘭亭,個性頑固狡猾、多才幹謀略。
平生無惡不作,只要見人在引述善言或善良的行跡,必定批評人家是虛偽的。見到有人在修持善功、善果,則譏笑、排斥、誹謗,或加以阻撓。
到了三十一歲,還是一貧如洗,而且身子一天天地縮小,只能在村莊中撿別人丟棄的食物來吃。最後愈長愈尖,竟像小狗一般,身上的毛越長越長,只有手腳的形狀不變。過了一年,就死了。
人生在世,應多行善積德,看到別人向善,更要多多讚嘆鼓勵,若阻止他人向善,必得報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