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八七八年,我取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後,便前往內特利,去修習陸軍軍醫規定的課程。在那邊完成學業後,我被正式任命為諾森伯蘭第五火槍團的助理軍醫。當時這個團正駐紮在印度,我還來不及前去報到,第二次阿富汗戰爭就爆發了。我在孟買一上岸,便得知我所在的部隊已經越過山隘,深入敵方領土。不過,我跟著許多與我處境相同的軍官一同趕路,最後平安抵達坎大哈,在那裡找到自己的團隊,並立刻開始執行新的任務。
這場戰役讓不少人獲得了榮譽和晉升,但對我來說,帶來的只有不幸和災難。我被調離原本的旅,轉而編入伯克郡團,並隨著這個團參加了那場死傷慘重的邁萬德戰役。在那裡,我的肩膀被一顆捷扎爾子彈擊中,骨頭被打碎,鎖骨下動脈也受到擦傷。要不是我的勤務兵默裡表現出極大的忠誠與勇氣,把我扔到一匹馱馬背上,成功帶我回到英軍的防線,我恐怕早就落入那些兇殘的加茲尼人手中了。
我承受著疼痛的折磨,再加上長期艱困的生活,身體十分虛弱,之後便與一大批傷員一同被送往白沙瓦的後方醫院。在那裡,我的狀況一度好轉,已經可以在病房裡走動,甚至到陽臺上稍微曬曬太陽,但接著卻染上了傷寒——這是我們印度殖民地的一大災禍。有好幾個月的時間,醫生們都對我的性命不抱希望;等到我最終清醒過來、進入恢復期時,整個人已經瘦得不成樣子,虛弱到了極點。醫療委員會於是決定,必須立刻將我送回英格蘭。就這樣,我被送上了「奧龍特斯號」運兵船,一個月後在樸茨茅斯碼頭上了岸。那時候,我的健康狀況可以說是徹底毀了,但好心的政府准許我用接下來的九個月時間,設法把身體養好。
我在英格蘭沒有任何親戚,所以就像空氣一樣自由——或者說,像每天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所能允許的那樣自由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自然而然地流向了倫敦——那個大帝國裡,所有無所事事的閒散之人都無法抗拒地被吸入的巨大污水池。我先在河濱街的一家私人旅館住了一陣子,過著一種既不舒服也沒什麼意義的生活,隨意花著手頭那點錢,遠比應該的還要闊綽。我的財務狀況越來越令人擔心,我很快明白,自己必須做出選擇:要麼離開倫敦,到鄉下找個地方隱居,要麼就徹底改變現在的生活方式。我選了後者,首先決定搬出旅館,找個不那麼講究、也更便宜的地方住下來。
就在我做出這個決定的當天,我正站在標準酒吧門口,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。我轉頭一看,認出了年輕的斯坦福德——他以前在倫敦聖巴塞洛繆醫院當過我手下的實習生。在倫敦這片廣大的荒漠裡,對一個孤獨的人來說,能看到一張友善的面孔,實在是件令人開心的事。過去斯坦福德算不上是我的特別要好的朋友,但此刻我滿懷熱情地招呼他,而他看起來也很高興見到我。趁著這股喜悅的勁頭,我請他到霍爾本餐廳一起吃午飯,我們便一起上了一輛雙輪馬車。
「你這些年到底都在忙些什麼啊,華生?」我們的馬車在擁擠的倫敦街道上顛簸前行時,他用毫不掩飾的驚訝口吻問道,「你瘦得跟根木棍似的,皮膚黑得跟堅果一樣。」
我簡單地跟他講述了我的經歷,等我們到達目的地的時候,故事也差不多講完了。
「可憐的傢伙,」聽完我的遭遇後,他帶著同情說道,「那你現在打算做什麼?」
「找個住的地方,」我回答,「我正在琢磨一件事:能不能用合理的價錢,找到一間舒適的房間。」
「這可真巧了,」我的同伴說,「今天你是第二個跟我講這話的人了。」
「第一個是誰?」我問。
「一個在醫院化學實驗室工作的小伙子。他今天早上還在跟我抱怨,說他找到了一間很不錯的房間,但一個人負擔不起,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。」
「天啊!」我喊道,「如果他真的想找個人合租、分攤費用,那我就是最合適的人選了。比起一個人住,我更願意有個夥伴。」
年輕的斯坦福德隔著酒杯,用一種有點怪異的眼神看著我。「你還不認識夏洛克·福爾摩斯吧,」他說,「也許你不會喜歡有他這樣一個固定的室友。」
「怎麼,他有什麼問題嗎?」
「哦,我不是說他有什麼問題。他只是想法有點古怪——對某些科學領域特別著迷。就我所知,他是個挺正派的人。」
「我猜是學醫的吧?」我說。
「不是——我完全不知道他打算做什麼。我相信他對解剖學很在行,而且還是個一流的化學家;但據我所知,他從來沒上過任何正規的醫學課程。他的學習內容非常龐雜又很奇特,不過他累積了大量冷門的知識,這點恐怕會讓他的教授們都大吃一驚。」
「你沒問過他到底打算做什麼嗎?」我問。
「沒有。他不是那種容易讓你套出話來的人,不過他要是想說的話,也可以非常健談。」
「我很想見見他,」我說,「如果要跟別人合住,我比較傾向於找一個好學、生活安靜的人。我現在身體還不夠硬朗,受不了太多吵鬧或刺激。在阿富汗經歷的那些,已經夠我這輩子受用了。我要怎麼才能見到你這位朋友?」
「他肯定在實驗室裡,」我的同伴回答,「他這個人,要嘛一連好幾個禮拜都不去那裡,要嘛就從早到晚泡在裡面工作。如果你願意,我們吃完午飯可以一起坐車過去。」
「當然好,」我回答。之後,我們的話題便轉到了別的事情上。
離開霍爾本餐廳、往醫院走的路上,斯坦福德又跟我說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事情——就是我打算與他合租的那位。
「如果你們倆合不來,可別怪我,」他說,「我對他的瞭解,也就僅限於在實驗室偶爾碰面時所知道的那一點。這是你自己提議的,所以你不能讓我負責。」
「要是合不來,分開也很簡單,」我回答。「斯坦福德,」我緊盯著我的同伴,又補充了一句,「我感覺你好像有什麼理由,急著想撇清關係。是這傢伙脾氣太嚇人,還是怎麼回事?別跟我拐彎抹角的。」
「有些東西很難說清楚,」他笑著回答。「福爾摩斯對我來說,有點太過科學化了——幾乎到了冷酷無情的地步。我可以想像,他會給朋友一小撮最新的植物鹼,不是因為他心懷惡意,你知道,純粹是因為他想探究一下效果到底如何。說句公道話,我認為他自己也會很樂意吃下去。他這個人,似乎對精確、嚴謹的知識有一種狂熱。」
「這也沒什麼不好。」
「是沒錯,但凡事過了頭就不好說了。當他拿著棍子去敲打解剖室裡的屍體時,這就有點讓人匪夷所思了。」
「敲打屍體!」
「對,為了驗證人死之後還能產生多大程度的瘀傷。我親眼看過他這麼做。」
「可是你剛才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?」
「不是。天曉得他研究這些東西到底是要做什麼。不過我們到了,你得自己對他下判斷。」說著,我們拐進一條小巷,穿過一扇小小的側門,門後通往這家大醫院的一個側翼。這裡的環境我相當熟悉,所以當我們爬上那條光禿禿的石樓梯,沿著兩旁刷著白牆、嵌著暗色門板的長廊往前走時,我並不需要別人帶路。快要走到盡頭的時候,有一條低矮的拱形通道岔了出去,那條通道就是通往化學實驗室的。
實驗室是一個挑高的房間,四處擺滿了數不清的瓶子。好幾張寬大低矮的桌子散落在各處,上面豎著曲頸瓶、試管,還有幾盞閃爍著藍色火苗的小本生燈。房間裡只有一個學生,正彎著腰,在遠處一張桌子前面專心工作。聽到我們的腳步聲,他回過頭,高興地喊了一聲,跳了起來。「我找到了!我找到了!」他手裡拿著一根試管,朝我的同伴跑過來,「我找到了一種試劑,遇到血紅蛋白就會產生沉澱,其他東西都不行。」就算他發現的是一座金礦,臉上的喜悅也不可能比此刻更燦爛了。
「華生醫生,這位是夏洛克·福爾摩斯先生,」斯坦福德為我們介紹。
「你好,」他熱情地說,用一種我沒想到他會有的力氣緊緊握住我的手。「我看得出來,你剛從阿富汗回來。」
「你究竟是怎麼知道的?」我驚訝地問。
「別管那個,」他自個兒笑了笑,「現在的問題是關於血紅蛋白。你肯定看得出我這個發現有多重要吧?」
「從化學的角度來說,這無疑很有意思,」我回答,「但要說到實際應用——」
「哎呀,老兄,這是好幾年來法醫學領域最實用的一個發現了。你難道不明白,這給了我們一個檢驗血跡的萬無一失的方法嗎?你過來這裡!」他急切地抓住我的衣袖,把我拉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。「我們弄一點新鮮的血液,」他說,用一根長長的錐子在自己手指上戳了一下,然後用化學滴管把那滴血吸起來。「現在,我把這一點點血液加到一公升的水裡。你看,混合之後的液體看起來就像純淨水一樣。血液的比例不會超過百萬分之一。不過,我毫不懷疑我們還是能得到那種特徵反應。」他一邊說,一邊往容器裡丟進幾顆白色的結晶,然後又加了幾滴透明的液體。就在那一瞬間,容器裡的東西變成了一種暗沉的桃花心木色,有一種褐色的粉末沉澱到了玻璃罐的底部。
「哈哈!」他拍著手喊道,開心得像個拿到新玩具的孩子。「你覺得怎麼樣?」
「這看起來是一個非常靈敏的測試,」我說。
「漂亮!太漂亮了!古老的癒創樹脂測試既笨拙又靠不住。用顯微鏡檢查血球的方法也是。後面那種方法,只要血跡過了幾個小時就完全沒用了。而這個測試,不管是新鮮的血液還是乾掉的血跡,效果都一樣好。要是這個測試早點發明出來,現在地球上走著的好幾百人,早就該為他們的罪行付出代價了。」
「真的嗎?」我低聲說。
「刑事案件的關鍵往往就在這一點上。一個人在犯罪好幾個月之後才被懷疑。他的衣服被拿去檢查,發現上面有褐色的污漬。那到底是血跡、泥巴、鐵鏽、果汁,還是別的什麼?這個問題讓多少專家傷透了腦筋,為什麼?因為沒有一個可靠的測試。現在我們有了夏洛克·福爾摩斯測試,以後再也不會有困難了。」
他說話的時候,眼睛閃閃發光,把手按在胸口,鞠了一躬,好像在向他想像中某個鼓掌的觀眾致意。
「恭喜你,」我說,對他這股熱情感到相當意外。
「去年法蘭克福的馮·比紹夫案件就是個例子。要是當時有這個測試,他肯定會被絞死。還有布拉德福德的梅森、那個惡名昭彰的穆勒、蒙彼利埃的勒菲弗,以及新奧爾良的桑松。我可以講出二十個案件,這個測試都能起到關鍵作用。」
「你簡直就是一個會走路的犯罪紀錄大全,」斯坦福德笑著說,「你可以據此辦一份報紙,就叫『往日警訊』。」
「那可能會是非常有意思的讀物,」夏洛克·福爾摩斯一邊說,一邊在手指的傷口上貼了一小塊膠布。「我得小心一點,」他微笑著轉向我繼續說,「因為我經常會擺弄各種毒藥。」他伸出手來,我注意到他的手上到處都是類似的膠布痕跡,還被強酸腐蝕得變了顏色。
「我們來是有正經事的,」斯坦福德說著,坐在一張高高的三腳凳上,用腳把另一張凳子朝我的方向踢了過來。「我這位朋友想找地方住,正好你之前也在抱怨找不到人跟你合租,我就想,不如帶你們見個面。」
夏洛克·福爾摩斯對於和我合住這件事,看起來相當高興。「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套房子,」他說,「應該非常適合我們。我想你應該不會介意濃烈的菸草味道吧?」
「我自己平常都抽『船牌』菸草,」我回答。
「那很好。我房間裡經常會放一些化學藥品,偶爾也會做做實驗。你會覺得困擾嗎?」
「完全不會。」
「讓我想想——我還有什麼其他的毛病。我有時候會情緒低落,一連好幾天都不開口說話。到時候你可別以為我在鬧脾氣。你別管我就好,我很快就會恢復正常。現在輪到你說說你有什麼毛病了?兩個人要住在一起,最好先知道對方最糟糕的一面。」
我對他這番盤問報以笑聲。「我養了一隻鬥牛犬,」我說,「而且我討厭吵鬧,因為我的神經不太好。我起床的時間很不固定,而且非常懶惰。我身體好的時候還有其他一堆壞毛病,但目前主要的就這些。」
「你把拉小提琴算在你說的那種『吵鬧』裡面嗎?」他有點擔心地問。
「那要看拉琴的人怎麼樣了,」我回答,「拉得好,小提琴是一種享受——拉得不好嘛——」
「哦,那沒問題,」他高興地笑著喊道,「我想這件事就這麼定了——前提是那房子你看了覺得滿意。」
「我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?」
「明天中午到這裡來找我,我們一起去,把一切都定下來,」他回答。
「好——明天中午準時到,」我說著,跟他握了握手。
我們留下他一個人在那些化學藥品之間繼續工作,然後一起走回我住的旅館。
「順便問一句,」我突然停下腳步,轉身對著斯坦福德問道,「他究竟是怎麼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?」
我的同伴露出一個高深莫測的微笑。「這就是他的一點小本事,」他說,「很多人都想知道他到底是怎麼看穿事情的。」
「哦!還是個謎團啊?」我搓著手喊道,「這可真有意思。非常感謝你介紹我們認識。『人類最適合的研究對象就是人』,你知道的。」
「那你就好好研究他吧,」斯坦福德在跟我道別的時候說,「你會發現他是個很棘手的難題。我敢打賭,他對你的瞭解,會比你對他的瞭解多得多。再見。」
「再見,」我回答,然後悠閒地走回旅館,對我的新朋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